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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导游年审工作的通知

 各旅行社、导游管理中心:

根据甘旅管字(2008)7号《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导游人员年审工作的通知》精神,市旅游局决定于2008年2月22至5月10日进行2007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年审培训

1、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工作由所在旅行社负责。对导游人员进行培训是旅行社应尽的职责,各旅行社不得借年审向导游人员收取培训费。培训需要的资料,由导游人员自愿购买,不得强行摊派、强迫购买。

2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、职业操守规范、最新省情市情、新景区(点)、新线路、政策法规、安全知识、防范技能和应急技巧等,旅行社的培训计划须报市旅游局审核后方可进行。

二、年审程序

1、各旅行社要对本社持IC卡导游人员进行认真清理核实,对继续聘用的人员进行初审,建立和完善个人档案,并负责本单位注册导游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。

2、3月20日前,各旅行社组织完成导游人员年审培训、年度考核,在《甘肃省导游人员年审表》上填写考评意见,并将《导游人员年审表》(一式两份)及导游IC卡原件交市旅游局行业管理科。

3、3月30日前,市旅游局根据旅游市场日常检查情况、游客投诉情况和学习考核成绩、培训抽查情况进行导游年审工作,在《甘肃省导游人员年审表》上填写年度审核意见,并向省旅游局上报通过年审导游人员年审表及导游IC卡原件。

4、4月10日左右,市旅游局在嘉峪关旅游信息网上通报2007年度全市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情况,公布通过年审、暂缓通过年审、不予通过年审导游人员名单。

5、5月10日前市旅游局结束2007年度导游年审工作。

三、费用

2007年导游证IC卡年审不收费。

四、要求

1、各旅行社要高度重视导游年审培训工作,要把导游培训工作作为提升导游服务质量、提高旅游目的地竞争力的重要手段,抓实抓好导游年审培训和考核工作。

2、各旅行社要积极探索和尝试导游年审培训的新形式、新方法。市旅游局随时检查并监督导游年审培训工作,防止导游年审培训考核工作走形式、走过场。

对于2006年度及连续两年没有参加年审的导游人员,由市旅游局集中处理。连续三年没有年审的或拒不参加年审的,将按照《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嘉峪关市旅游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一日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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